离婚女方想要孩子该符合什么条件律师

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若女方欲争取婚生子女抚养权,则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必备条件之一:
首先是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之际龄,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女方并无任何可能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或背景因素,那么她便享有优先获取抚养权的权利;
其次,当子女年岁超过两周岁之时,如果父母最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由女方担任抚养人,或者在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后,发现确实存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具体情形,即会依据这一原则做出有利于女方获得抚养权的裁判;
第三,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以上,则在此段年龄之上,子女有权自主选择与母亲共同生活,而且女方同样也不能有任何可能妨碍小孩健康成长的行为或背景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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