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欺诈的定义律师

解析:
在民法范畴中,欺诈通常指行为主体蓄意欺骗他方,致使相对方陷入误判并依据此种错误推断导致意思表达之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原则,对于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的撤销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请求,应当予以平等对待和公正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该欺诈行为由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所实施,相对人由于受到欺诈而产生误解,进而形成错误的表达选择;
2、尽管欺诈构成并非以被欺诈者遭受实际损失为必要条件,但只要被欺诈者因受欺诈影响表达出施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愿,即可满足欺诈的构成要件;
3、基于上述原因,欺诈的法律效力属于可撤销性质,即被欺诈人依法享有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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